根據《北京市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(zhao)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》(京人社專(zhuan)技發(fā)〔2010〕102號(hao))等文件精神,結合我(wo)區(qū)各事業(yè)單位用人需求,現(xiàn)(xian)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(gong)作人員,有關事項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(pin)條件
(一)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,遵守憲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。
(二)身(shen)心健康,具有良(liang)好的職業(yè)道德,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(zhi)。
(三)具有招聘崗位要(yao)求的(國家承認)學歷、學位、專業(yè)等條(tiao)件,具體崗位要求條件詳見附(fu)件(jian)。
(四)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(不包括戶口及人(ren)事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(jing)生源畢業(yè)生,也(ye)不包括戶口及人事檔案保留在(zai)博士后科研工作站(zhan)或博(bo)士后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或所在地(di)相關機構的博士后在(zai)站研究人員(yuan))。
(五)符合回(hui)避制(zhi)度的(de)有關規(guī)定。
(六)招聘崗位條(tiao)件說明(ming)事項:
1.要求年齡“35周歲及以下”的,即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;“30周歲及以下(xia)”的(de),即1993年(nian)7月30日以后出生。
2.招聘(pin)范圍僅限“應屆畢業(yè)生”的崗位,限(xian)列入國家統(tǒng)一招生計劃,培養(yǎng)方式為非定向,按時畢業(yè)并取得相應學歷、學位的(de)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(nian)應屆畢(bi)業(yè)生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(yè)(未與任何單(dan)位簽訂合(he)同(tong)且無單位繳(jiao)納(na)社會保險記錄)畢業(yè)生。
2023年1月1日至報名期間取得國(境)外學位并完成(cheng)教(jiao)育部學歷學位認證,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留學回(hui)國人(ren)員,可以報考僅限“應屆畢業(yè)生”崗位(wei)。
3.工作(zuo)經(jing)歷年限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。
二(er)、報名方法
采取網上(shang)報名和資格初審(shen)、現(xiàn)場資格復審的方式。
(一)網上(shang)報名
考生可于2024年(nian)8月6日上(shang)午9:00至8月7日下午17:00期間,登錄“報名系統(tǒng)”(https://rsks.daxing.net/)提交報名申請(考(kao)生須根據報名(ming)系統(tǒng)提示,規(guī)范填寫相關信(xin)息)。首次(ci)使用報名(ming)系統(tǒng)的(de)考生須先“注冊新用戶”。
每人限報一個崗位。
未通過網上報名(ming)的人員,不得進入后(hou)續(xù)招(zhao)聘環(huán)節(jié)。
(二)資格初審
考生在“報名系統(tǒng)(tong)”中提交報名(ming)申請后(hou),由招聘(pin)單位進行資格初審。請考(kao)生隨時關注報名系統(tǒng)中資格初(chu)審(shen)結果。資格初審未通(tong)過的(de),可(ke)以在網上報名時間(jian)段內改報其他招聘(pin)崗位。請考生合理安排報名(ming)時間,并及(ji)時查詢審核狀態(tài)(tai)。
(三)現(xiàn)場資格(ge)復審(shen)
網上報名成功且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,于2024年8月8日至8月9日上(shang)午9:00-下午17:00,本人持相關報(bao)名材料到招聘(pin)單位進行現(xiàn)場(chang)資格(ge)復審(地址見附件)?,F(xiàn)場資格復審未通過的考(kao)生,不得進入后續(xù)招聘環(huán)節(jié);逾期未按要求參加現(xiàn)場資格(ge)復(fu)審的考生,視為自愿放棄報考資格。
現(xiàn)場資格審核須(xu)攜帶的相關報名材料包括:
1.《大(da)興區(qū)事(shi)業(yè)(ye)單位公(gong)開招(zhao)聘(pin)報名表》(網上資格初審通過后(hou),從報名系統(tǒng)打印,本人在誠信聲明處手寫簽名);
2.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(正反面均須復印(yin));
3.戶(hu)口簿首頁(ye)(集體戶口的需出示加蓋單位公章的集(ji)體戶口首(shou)頁復印件)、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;
4.學歷、學位證書原件及復(fu)印件,留學(xue)回國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(ju)的“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”;
5.招聘崗位(wei)要求具有工作經(jing)歷和年限的,須提供能夠證明(ming)工(gong)作經歷和(he)年限的相關證(zheng)明材料(liao);
6.招聘(pin)崗位對政治面貌提出要求的,須提供相關證明;
7.能夠證明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(de)其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。
(四)打印準考證(zheng)
通過網上(shang)報名和資格(ge)初審、現(xiàn)場資格復審的考生,請關注北京市大興區(qū)人民政府網(wang)站(http://www.bjdx.gov.cn)發(fā)(fa)布的筆試公告,并按照筆試公告要求,登錄“報(bao)名系統(tǒng)”打印準考證(請妥善保存準考證,用于(yu)參加(jia)筆試及筆試、面試成績查(cha)詢)。
三、筆試
(一)筆試內容為《公共基本能力測驗》。本次考試不指定輔(fu)導用書,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(pei)訓(xun)班。
(二)筆試計劃安排在2024年8月下(xia)旬,具體時間(jian)、地(di)點以準考證載(zai)明為準。
(三)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,劃定合格(ge)分數線為60分。每個崗位按照(zhao)規(guī)定的計劃聘用人數與面試人選人數(shu)的比例,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,從高分到(dao)低分排序確定面試人選;筆試(shi)成(cheng)績低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(neng)進入面試;未達(da)到規(guī)定比例的崗(gang)位,按筆試成績不低于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參加面(mian)試。
筆試成績將通過大興區(qū)人民政府網站通知(zhi)公(gong)告發(fā)布。
筆試成績公布后,大興區(qū)人力(li)資源和社(she)會保障(zhang)局(ju)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。審查內容包括考生的戶籍、年齡、學歷學位、專業(yè)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(qi)他條(tiao)件。資格(ge)審查(cha)通過的考生參(can)加面試;未通過的(de)考生不得參加面(mian)試,并在本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(fen)依次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。
四、面試(shi)
(一)面試具(ju)體(ti)時間、地點(dian)另(ling)行通知(zhi),請關注大興(xing)區(qū)人民政府網(wang)站發(fā)布的面(mian)試公告。
(二)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,劃定合格(ge)分數線為60分。
按照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各占50%的權重(zhong)計算綜(zong)合成(cheng)績,每(mei)個崗位按照1:1的比例,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,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(xu)確定進入體檢、考察人選。
實(shi)際參加(jia)面試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比例低(di)于3:1的崗位,考生面試成績合格且達到其所在面(mian)試考官小組(zu)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(ben)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(jun)分,方可進入(ru)體檢和考察。
面試(shi)成績、綜合成績及進(jin)入體檢考察環(huán)節(jié)人員名單將通過大興區(qū)人民政府網站通知(zhi)公告發(fā)布。
五、體檢(jian)、考(kao)察
由招(zhao)聘(pin)單位統(tǒng)一組織體檢、考察,具體安排另行通知。
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(ren)自理(li),體(ti)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(lu)用有(you)關體檢標準(zhun)執(zhí)行。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(bing)、病史的,或在考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、隱瞞事實真(zhen)相或者有其(qi)他妨(fang)礙考察工作的行為,干(gan)擾、影響作出(chu)考察結論的,一經查實,將(jiang)依據(ju)相關規(guī)定給予不予(yu)聘用的處理。
六(liu)、確定擬聘用人選
根據筆試、面試、體檢和考(kao)察(cha)結果,擇優(yōu)確定擬聘用人選。擬聘用人員名單(dan)在大興(xing)區(qū)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。
公示無(wu)異(yi)議的,按相(xiang)關規(guī)定辦理聘用手續(xù)。
七、其他有關事項
(一)請考生務(wu)必認真閱讀本(ben)招聘公告(gao),并按照招聘公告和招聘崗位(wei)一覽表中(zhong)明確(que)規(guī)定的招聘范圍及條件、招聘流程等有關事項參加招聘。招(zhao)聘公告和招聘崗位一覽(lan)表是招聘單(dan)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的主要依據。
(二)資格審核貫(guan)穿招聘始終(zhong),在報名、審核、筆試、面(mian)試、體檢、考察等任何環(huán)(huan)節(jié)發(fā)現(xiàn)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的,或發(fā)現(xiàn)(xian)考生提供的(de)相關信息或材料虛假不實的,將取消招聘資格;已經聘用的,由招聘(pin)單位與其解除聘(pin)用合同、予以清退。在公開招聘過程中(zhong)存在違紀違規(guī)(gui)行為的(de),依據人社部《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(guī)行為處理規(guī)定》嚴肅處理。
(三)公開招聘安排、考試成績等信(xin)息均會通過大興區(qū)人民政(zheng)府網站進行公告。請考生(sheng)務必隨時關注大興(xing)區(qū)人民政府網(wang)站(zhan)發(fā)布的相關公告,并按公告要求參加招聘。
從報名(ming)、資格審核到招聘(pin)工作結束,考生(sheng)應保證報名時所留(liu)電(dian)話號碼通訊暢(chang)通。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(lián)系到(dao)考生本人,或因本人未及時(shi)查閱公(gong)告、未按公告要求(qiu)參加招聘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。
(四)公開招聘崗位專業(yè)(ye)要求主要依據教育部發(fā)布(bu)的大學本科、研究生專業(yè)目(mu)錄(lu)進行設(she)置(zhi)??忌鶎W(xue)專業(yè)所屬專業(yè)類、學科門類均以招聘公告發(fā)布時點的分類為準;對(dui)于不在教育(yu)部專業(yè)目錄中的專業(yè),可以參考考生在校期間所修主要課程(cheng)進行研判。
(五)考生如對(dui)本人(ren)考試成績或名次存在異議的,可在成績公布(bu)3天內向大興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復查,復查范(fan)圍包括答(da)卷漏評、分數漏(lou)記、錯記、錄入差錯、排名差錯等。
(六)本次招聘如遇特殊情(qing)況將適時予(yu)以調整,相應補充公(gong)告(gao)將在大興區(qū)人民政府(fu)網(wang)站發(fā)布,請考生隨時關注。
附件(jian):1. 北(bei)京市(shi)大興(xing)區(qū)2024年第(di)二批(pi)事業(yè)(ye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(gang)位一覽表
北京(jing)市大興區(qū)人力資源和(he)社會(hui)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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