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認真(zhen)貫(guan)徹落實(shi)省委省(sheng)政府工作要求,深入實施“才聚荊楚”工程(cheng),促進2024屆湖北(bei)高校(xiao)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創(chuàng)業(yè),滿足事業(yè)單位用人需求,服務社會公益事業(yè),根據(jù)《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(guī)定》(人(ren)事部令第(di)6號)等有關文(wen)件精神,結合我市實際,開展全市2024年度衛(wèi)健事業(yè)單位專項公(gong)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(ren)員工作。現(xiàn)將(jiang)有(you)關事項公告如下(xia):
一、招聘(pin)計劃及崗位
本次共有(you)22家衛(wèi)健事業(yè)單位(wei)發(fā)布招(zhao)聘崗位60個,招聘工作人員102名。具體(ti)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《應城市(shi)2024年度衛(wèi)健事業(yè)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合同制(zhi)工(gong)作人員崗位表》(附件1,以下簡稱《崗位表》)。
二(er)、招聘(pin)條件及(ji)對象
(一)基本條件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.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擁(yong)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領導和社會
主義制度,遵紀守法;
3.具有(you)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;
4.具有崗位(wei)所需專業(yè)(ye)知識、業(yè)務能(neng)力或技能條件;
5.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(jian)和心理(li)素質;
6.具備崗位所需(xu)的(de)其他(ta)條件。
(二)招聘對(dui)象(xiang)
本次專項公開招聘所有崗位全部面向2024屆湖北省內普(pu)通高校(xiao)應(ying)屆畢業(yè)(ye)生(不含2年擇業(yè)期內(nei)未落實(shi)工作單位高校畢業(yè)生)、碩(shuo)士研究生及(ji)以上學歷人員和住院醫(yī)師規(guī)范化培訓合格人員。
畢業(yè)時間以畢業(yè)證填寫的時(shi)間為準,一(yi)般應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,2024年8月1日以后畢業(yè)的人(ren)員,一般不(bu)作為2024屆畢業(yè)生報考,博士研(yan)究生除外。
(三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(de)報名
1.涉嫌違法違紀(ji)正在接受審(shen)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、政務(wu)等(deng)處分的人員;
2.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(yè)單(dan)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(ding)有嚴重違紀違規(guī)行為(wei)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;
3.被(bei)依法列入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對(dui)象(xiang)名(ming)單的(de);
4.按照《事業(yè)單(dan)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(guī)定》(人事部令第6號)、《事業(yè)單位人事管理回(hui)避規(guī)定》(人社部規(guī)〔2019〕1號)等應當執(zhí)行回避制度(du)的人員;
5.法律(lv)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報(bao)名和資格審核
(一(yi))報名
1.報名方式:本次專項公開招聘采取線下報(bao)名的方(fang)式。
2.報名地點:應(ying)城市衛(wèi)健局人(ren)事股301室(應(ying)城市漢(han)宜大道50號)。
3.報名時間:2024年7月12日9:00時至2024年7月17日17:00時(7月13日(ri) ——14日為雙休日(ri), 不接受報名)。
(二)資格審核
1.每人限報1個崗位。報名過程中,工作人員對報名者同步進行(xing)資(zi)格審核。
2.報(bao)名者(zhe)須提供以下材料:
(1)有效期內的(de)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;
(2)畢業(yè)證(zheng)、學位證書原件及(ji)復印件(jian)1份,有效期內的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,崗位有學位要求的,需提供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(zheng)報告(gao)》,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(sheng)信息網(wǎng)下載打印(yin)1份,要求高中起點的全日制學歷崗(gang)位的報考者還須提供高中畢業(yè)證書原件及(ji)復印件1份(fen);
(3)報(bao)考崗位所需專業(yè)資格證書原件及(ji)復印(yin)件1份;
(4)填寫完(wan)整《應城市2024年度(du)衛(wèi)健事業(yè)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(ming)表》(附件2,一式一份)。報名表上(shang)照片為(wei)近期(qi)一(yi)寸(cun)彩(cai)色登記照,可(ke)電(dian)子照片(pian)直接打印,也可張貼紙質照片(pian)?!氨救顺?cheng)諾”欄須由本人手寫簽名。另需提(ti)供與報(bao)名表上一(yi)致的登記照片(pian)用于辦理準考證,電子照片(pian)或紙質照片均可。
資格審核貫(guan)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終(zhong),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,誠信報考。要對照《崗位(wei)表(biao)》中的“報考資格條件”要求填寫和(he)提供材料,并對(dui)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、準確性負責。如應(ying)聘人員報名資格(ge)條件不符合崗位要(yao)求或填寫信息錯誤(wu),由此產(chǎn)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(ben)人承擔。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,經(jīng)招聘(pin)工作(zuo)任一環(huán)節(jié)查實,均取消應聘資格(ge)或聘用資格。
(三)發(fā)放準考(kao)證
發(fā)放(fang)準考證時間另(ling)行通知。
四、筆試
本(ben)次筆試不設開考(kao)比例。
(一)筆試時間、地點
筆(bi)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
(二)筆試科目
職業(yè)能力傾向測驗及綜合應用能力。
(三)筆試形式
采取(qu)閉卷形式進行。內容為公共知識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專業(yè)知(zhi)識,不(bu)指定大綱和復習材料。考生須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(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)參(can)加(jia)筆試。
(四)筆試成績
設置筆試卷面成績最(zui)低合格(ge)線為60分(fen),筆試成績將于筆試后7個工作日內發(fā)布,低于最(zui)低合(he)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(huán)(huan)節(jié)。筆試(shi)成績即為考試總成(cheng)績,筆試成績并列符合優(yōu)先聘用政策的優(yōu)先聘用,否(fou)則,采(cai)取加(jia)試方式確定進入體檢程序人選(xuan)。
五、體檢(jian)
(一(yi))按招(zhao)聘崗位計劃(hua)數(shù)1:1的比例,依考生總(zong)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(jian)人選。
(二)體檢參照修訂后的《公務員錄用體檢(jian)通(tong)用標準(試行(xing))》和(he)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》進行。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。招聘殘(can)疾人的,合理確定(ding)體檢條件。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(ti)檢結論為準。需要進(jin)行復檢的,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(zhi)的體(ti)檢機(ji)構(gou)中隨機確定,復檢只(zhi)能進行一次。
(三)在(zai)體檢環(huán)節(jié)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、主動放棄等原因造成計(ji)劃(hua)出現(xiàn)缺額的崗位,在應聘同崗位(wei)的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成績從高分(fen)到(dao)低分順(shun)序依(yi)次遞補。
六、公示
根據(jù)各招聘單位體檢結果確定體(ti)檢合格人員,經(jīng)市衛(wèi)(wei)健局領導班子集體(ti)研究確定公示對象,在應城市人民政府網(wǎng)站予以公示,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。公示期間,因考生棄(qi)權等因素放棄的,不再遞補。
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(zheng)屬實的,不予聘用。公示中反映(ying)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,暫緩聘用,待(dai)查清后再(zai)決定是否聘用。
七、備案
公示(shi)無異議后(hou),市(shi)衛(wèi)健局研究確(que)定擬聘人員并集中報市(shi)人社局備案。
八、聘用及管理
各招聘單(dan)位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辦(ban)理聘用手續(xù),確定崗位等級、簽訂勞動合(he)同(合同期不(bu)少(shao)于3年(nian))、兌現(xiàn)相應(ying)待遇(yu)、辦理檔案遷轉等其他手續(xù)(xu)。
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(qi)制度,試用(yong)期滿考核(he)合格者(zhe),予以正式聘用,聘(pin)用人員應當在(zai)招聘單位最(zui)低服務滿3年(nian)(含(han)試(shi)用期),不(bu)合格者,解除勞動合同。新聘用人員身份為編外聘用、合同管理,參加企業(yè)職(zhi)工(gong)養(yǎng)老保險。
被聘人員(yuan)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,取消聘用資格,不再遞補。
九、紀(ji)律與(yu)監(jiān)督
招聘工作須貫徹“公開、平(ping)等、競爭、擇(ze)優(yōu)”的原則,嚴肅招(zhao)聘紀律,嚴格秉公辦事,不(bu)得弄虛作假,徇私舞弊,對違反公開(kai)招聘紀律的考(kao)生和工作人員,按照(zhao)《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(guī)行為處理規(guī)定》(人社部令第35號)處(chu)理,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(si)法機關處理。整個招錄工作接受紀檢(jian)監(jiān)察部門和社會(hui)的監(jiān)督。
十、其他事項
在招聘各(ge)環(huán)節(jié)中,考生(sheng)應(ying)保持(chi)通訊(xun)暢通,便于招聘單位以電話等方(fang)式通知考生前來補充材料、體檢(jian)、報到等,在規(guī)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到達的,視為自動放棄。
筆試(shi)不指定考試輔導用(yong)書,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(he)機構舉辦培訓班。任何假(jia)借本次考試名義舉辦的輔導班、輔導網(wǎng)站或發(fā)行出版物、上網(wǎng)卡等,均(jun)與本次考試無關,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,避免被誤導干擾,切勿上當受(shou)騙。
未盡事宜另行公告。
咨詢電話:市衛(wèi)健局人(ren)事股? 0712-3266275、3237503
附件(jian)1 應(ying)城市2024年度事業(yè)單位專項公(gong)開招(zhao)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表.xlsx
附件2 應城市2024年度衛(wèi)健事業(yè)單位專項公(gong)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表.docx
應城市人力(li)資源和社(she)會保障局(ju)
應(ying)城市衛(wèi)生健(jian)康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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